刚刚翻阅了一下昨天的晚报,无竟中发现一个好友前段时间在小鱼网上发的一个贴上了晚报。这个贴的内容是关于这个好友交友的自由受到家里较严的管束。贴子的内容和各位网友们的回复内容可以说是比较真实的想法,可在论坛上发表的想法也只是想和各位网友进行探讨和交流,从未想过要上报纸或是其他的新闻媒体。论坛上大家的ID可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知道的,也可能是他们均不知道的。早就听说小鱼鱼塘里有晚报的记者在找新闻资料,当时就有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和反对,没想到这样的事情竟然也发生在我好友身上。虽然在论坛里发贴子属匿名性质,但也是以ID来发表的,这也是大家的一种隐私。而新闻媒体的记者要将网友们发的贴子发表到报上或是电视新闻上,是否事先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呢?如果未经同意私自发表的话可以说是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,自己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无法恪守。现在我们都不敢轻易在上网上发表贴子的,因为我们的ID很多也是借用朋友同学的,万一哪一天又被搬上报纸,到时会引来很多麻烦。记者同志们,请你们好好反思一下吧。